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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委宣传部2015年度决算公开情况

山西省忻州市委宣传部2015年度决算公开情况

一、忻州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方针政策,并进行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

2、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对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等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

4、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动员和鼓舞全社会力量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和企业及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工职称评审工作。

5、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和学习材料。

 

6、负责全市干部理论教育工作并对市、县两级中心组的学习进行业务指导。

7、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

8、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看,忻州市委宣传部部门决算主要包括部机关决算、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忻州市委宣传部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忻州社会科学届联合会

忻州市展示中心

忻州市随手拍

二、忻州市委宣传部2015年度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忻州市委宣传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忻州市委宣传部20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1419414.2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48284.77元,总计12967698.97元。

(二)支出情况

 忻州市委宣传部2015年支出12464919.7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2779.2元,总计12967698.97元。其中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246223元,项目支出9218696.77元。

1. 基本支出3246223元。其中:人员经费278256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36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 项目支出9218696.77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14248.6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91640.3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085580.5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4255792.2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9435.1元、其他农林水支出80000元、其他支出1200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忻州市委宣传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90654.94元,比上年减少292845.06元,减少4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费390654.94元,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县(市、区)宣讲、下乡调研、扶贫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不产生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忻州市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656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忻州市委宣传部采购支出总额1103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39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委宣传部共有车辆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称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3.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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