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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忻州市委讲师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中共忻州市委讲师团2016年部门预算
一、中共忻州市委讲师团概况 中共忻州市委讲师团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建制,隶属市委宣传部。 (一)主要职责 中共忻州市委讲师团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建制,隶属市委宣传部。 (一)根据省委、市委的指示精神,对全市在职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 (二)在县处级以上干部和市直机关中开展政治理论教学辅导工作,并通过培训各县(市、区)委理论教员,对全市在职干部实施政治理论教学辅导。 (三)为全市政治理论教育工作提供教学服务,包括订购和发行教材,订购和编印辅导材料,应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要求作各种专题辅导报告。 (四)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市实际情况开展政治理论宣传工作。 (五)在全市在职干部中组织进行政治理论研究工作。 (六)为市委中心组及各县(市、区)委中心组学习提供教学辅导和书籍材料。 (七)对市直各单位中心组、各县(市、区)委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实施指导督促,考核检查。 (八)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市党员和干部,组织宣讲团,宣讲党的代表大会精神和党的重要文献精神。 (九)承办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来看,忻州市委讲师团预算属于独立预算,没有包括下属单位的预算。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1、2016年市委讲师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市委讲师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4、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6万元,支出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5万元,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共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工资福利支出8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4万元);项目支出31.05万元,较2015年增加了47.86%。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作范围由市委中心组及14个县(市)委中心组扩展至市直各党委党组近130余个单位,同时还承担每次学习上报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的任务。学习检查、监管的任务范围、内容都有所扩大。 (二)主要项目情况说明 1、中心组学习管理费5万元 2016年工作范围由市委中心组及14个县(市)委中心组扩展至市直各党委党组近130余个单位,同时还承担每次学习上报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的任务。学习检查、监管的任务范围、内容都有所扩大。 2、编印、购置中心组学习资料及理论交流研讨费3万元 中心组学习频次、内容大大增加,资料编辑任务非常艰巨。2016年,需编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等重要资料,并编辑成册。 3、专家报告费2万元 近年来,外请专家、教授、著名学者作报告、辅导场次成倍增加,讲课费及其它相关辅助费用(联系、接送、接待)经费相应增加。 4、建设讲师团资料费5万元 按照中心组学习管理要求,讲师团新增内设了资料室,负责市委及14个县(市)委中心组及市直各单位中心组的学习档案管理及备课辅导资料的购买发放,需新增省、市、县联网的统一管理平台、中心组信息及微信发送平台。 5、理论骨干培训费及调研费6万元 讲师团新老同志各占一半,面对新形势,要想讲好课、做好辅导,老同志需知识更新,新同志需提升专业素质,均需进行专业培训。 (三)“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0万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今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也均为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市委讲师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是3.04万元,较2015年的9.77万元减少了68.88%,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减少经费开支,提高经费利用率。 三、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讲师团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情况。采购活动前,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已确定项目采购预算的,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2016年采购预算为2.73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市委讲师团2016年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了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经费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工作过程全部进行量化考评。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 五、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