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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文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忻州市文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市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市级文艺家协会和县(市、区)、企业、学校文联和文艺工作者的联合组织,同时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市文联由市委领导,市委宣传部代管。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同各文艺协会和县(市、区)文联及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联络、协调等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团体、个人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人才培训;研究文艺动态,掌握创作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文艺活动的评奖。

(三)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中外文艺界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各省(市、区)文艺界和本省各市(地)文艺界的学习和交流。

(四)开展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工作。

(五)主办市级文艺刊物,指导线(市、区)主办的文艺刊物。

(六)组织召开市文联和各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组织召开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和学术研讨会。

(七)开展文化产业开发,有效地促进文化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忻州市文联没有下属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3名,现实有人数10名,其中,领导职数: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2名(副处级);非领导职数:处级1名;科级3名。

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创联部、文艺创作研究室。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四、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59.61万元,比2016年预算收入196.28万元,减少9.7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8.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增加了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和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基本支出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89.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2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6.5万元,比上年减少55.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五台山》杂志运行费用减少,二是在职人员交通补贴改为基本支出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根据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办法,2016年1月1日起公务用车全部封存,所以2017年财政预算没有下达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忻州市文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为12.0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六)、其他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1)车辆情况:2016年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车辆全部收回。

(2)、房屋情况:市文联无自有办公用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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