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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乡村春晚”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馆: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乡村春晚”集中展示活动的通知》(公共函〔2019〕67号)的相关要求,为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机制,丰富基层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定于2020年1月-2月开展“乡村春晚”展示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文旅局依托本地现有乡村春晚活动举办机制,立足文旅融合,聚焦“长城、黄河、太行”三大旅游板块,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乡村春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活动社会效益。请各市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本域内代表性“乡村春晚”活动及实施方案报送至指定邮箱。根据各市报送情况,省厅将选择特色鲜明、具有代表性的活动上报文旅部。

  二、省文化馆作为全省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单位,要对各市“乡村春晚”的开展进行指导;要充分利用山西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云平台开设“云上乡村春晚”专题进行宣传推广,加强全省“乡村春晚”的数字资源建设,提升展示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要配合文旅部做好“乡村春晚”网络联动相关工作,配合中国文化馆协会做好“我要上村晚”短视频和“咱村奔小康”作品的征集工作。

  联 系 人:付静静

  联系电话:0351-7325161

  电子邮箱:shewenchu@163.com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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