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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六十四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64:保德县窑洼广通石料厂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责任单位:保德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对照反馈意见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所涉企业依法依规逐步退出自然保护区内,同时限期恢复生态。

  完成情况:

  1、对保德县窑洼广通石料厂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实

  施了停电停产,关闭取缔,拆除设备措施,并加强监督,使其不得复产,确保依法依规逐步退出自然保护区。

  2、对造成环境破坏的,制定了生态恢复方案,并进行了覆土生态修复工作。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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