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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公告

  (一)

  2020年8月25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杨彦清为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书恩的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陈爱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国年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樊永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俊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郝剑峰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聂海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高锋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陈爱萍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职务;

  杜国年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的职务;

  樊永生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职务;

  郭俊秀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

  郝剑峰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的职务;

  吕建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职务;

  聂海军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的职务;

  王雁玲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职务;

  张高锋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的职务;

  赵飞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

   2020年8月25日

  


 

发布时间:2020-08-26 12:15:06 来源:忻州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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