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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1〕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评选办法》(广电发〔2020〕57号)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121号)确定的原则和标准,2021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了评审并公示,最终确定了2021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8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倾斜项目7部。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专项资金将由广电总局直接拨付至获扶持项目的制作机构,各省局负责监督使用。制作机构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协议书》,专项资金须严格按照协议书及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完成扶持资金的发放工作后,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须按有关要求做好对扶持项目的跟踪问效工作。

  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各制作机构、播出机构要不断提高优秀电视剧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发挥电视剧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守正创新、培根铸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

  附件:1.2021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评审结果.pdf

  2.2021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倾斜项目名单.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发布时间:2021-11-19 07:12:52 来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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