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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取消乔月亮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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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27 17:18:06 来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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