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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及《中共忻州市委关于以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为牵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工作优势,凝聚全市奋进力量,支持和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握重大意义。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是省委赋予忻州的重大使命,是建设开放发展前沿城市的重大机遇,是必须倾力完成的重大工程。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对重构忻州在全省发展版图中的新方位,更好发挥忻州优势至关重要。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有关方面要坚定扛起重大使命,落实重大战略,抢抓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市委“一个牵引、六大突破”的总体要求和“2573”总体思路,携手太原,以基础设施为先导,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区域文化为纽带,以转型发展为动力,锚定融入京津冀和服务国内大循环的门户枢纽、中部城市群先进制造高地、世界级文化休闲旅游康养目的地、有机旱作农业生产交易标杆地、生态秀美的高品质宜居地五大战略定位,主动服务和融入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共同打造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北引擎”、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动力源,努力在服务全省战略大局中彰显忻州担当,交好忻州答卷。

  二、坚持规划引领。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规划顶层设计,落实“一核双轴多点”空间布局,以《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总揽,加强空间、产业、交通、生态等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的衔接配套,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规划、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要加强与太原市及关联区县对接,及时协调解决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创新财税支持政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全新人才引育机制。健全政策协同机制,加强与太原市政策联动,完善资源要素统筹,促进资源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体系,联合争取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纳入国家级区域重大战略融合发展试点,实现高水平互利共赢。

  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好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计划。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指导、协调与执行。忻州区运营中心要发挥规划、协调、保护、服务职能,加强组织落实与对接联动,为促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完善推进机制,健全配套政策,挖掘特色产业,形成竞进态势,增强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保障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构建太忻经济与黄河流域两大板块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高质量完成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各项任务。

  四、集聚产业优势。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聚焦主导产业,坚持把产业转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把项目建设作为第一支撑,把开发区作为第一阵地,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重点打造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绿色能源、现代服务业、生态文旅康养、现代农业七大产业集群,率先实现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聚能。

  要按照太原产业首脑—忻州落地承载分工格局,合理布局生产力,统筹安排重大项目,实现忻州、太原两市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布局协同,共建高能级产业生态圈,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

  五、构建开放高地。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适度超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建设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集聚区。与太原共同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物流枢纽和区域性数字产业枢纽,全面构建面向京津冀、雄安新区、太原都市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开放发展的前沿城市。

  六、实施创新驱动。积极探索产业创新载体的多元形式与组织模式,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深化与京津冀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加强与太原创新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壮大创新主体,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协同打造太忻科创共同体,服务构建全省“一群两区三圈”区域发展新布局。

  七、融合生态文化。深度融合生态保护、人文历史与产业发展,在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上率先破题,在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上先行探索,在文化传承与产城融合上率先突破,构建太忻文旅走廊,建设世界级文化休闲旅游康养目的地。加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与太原协同推进国土空间约束管控,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扎实推进“两山四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筑牢京津冀和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屏障,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建设生态秀美的高品质宜居地。

  八、夯实民生保障。加强与太原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的务实合作,推进教育合作发展,推进医疗卫生一体化,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城乡人居的品质能级,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太忻一体化发展带来的实惠,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九、激励民营经济。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挥民营企业自身优势,采取多种投融资模式和合作方式,主动对接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在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责任担当。

  十、优化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要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集成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清除市场准入、企业经营等领域隐形壁垒和体制机制性障碍,着力创建“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精准化招商引资、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督、全周期提升服务,建设“法治忻州、清廉忻州”,打造全省营商环境“第一梯队”。

  十一、完善考核体系。市人民政府要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及重要事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坚定树立“发展是硬道理、业绩是新担当、交账是军令状”的工作理念,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加强跟踪分析与督促检查,优化考核结果运用。要精准做好《规划纲要》实施评估,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纲要》实施进展情况。

  十二、强化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要优先安排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的立法项目,加强《规划纲要》实施与重点任务推进的监督,通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探索建立忻州、太原两市人大工作协调机制,围绕忻州、太原两市共同关切、急需急用的重大立法项目,协同论证、协同立法,深化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区域立法合作。

  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找准服务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高效履行审判、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司法作用,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为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十三、发挥代表作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需求,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升代表联络站功效,组织好人大代表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视察、调研活动,凝聚发展共识,汇集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磅礴力量。

  十四、营造社会氛围。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要及时宣传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成效,加强文化建设,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太忻经济一体化建设的社会环境,营造全市域、全方位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5-03 00:44:30 来源:忻州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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