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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忻州

时间:2023-03-13 10:27     【转载】   来自:网络   阅读

——“3·12”植树节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这春意盎然、生机勃发的美好时光里,我们迎来了全国第45个植树节,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的第一个植树节。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在今年植树节到来之际,我们谨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倡导绿色文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我们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开展全民植树和国土绿化对有效提高我市森林蓄积、增加森林资源碳汇功能、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爱护环境、善待自然、节约资源意识,自觉投入到植树造林工作中,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全民协力”“人人种树、家家护绿”的良好氛围,共建共享绿色美丽家园。

——建设绿色家园。栽下一棵树苗,成就一片绿色;种植一片树林,汇成一片绿海。我们在享受美丽环境带给我们愉悦感受的同时,有责任、有义务为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居住环境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大家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与、踊跃参加栽树、植绿、种花活动,认建、认植、认养、认捐林木绿地,共建绿色家庭、绿色校园、绿色单位、绿色村庄、绿色小区和绿色园地,实现大地增绿、心中播绿,形成以树寄情、以树铭志、奉献绿色的生态文明新风尚。

——呵护绿色生命。理解绿色真谛、关爱绿色生命、保护绿色家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护一草一木,爱护每一片绿叶、每一棵小草、每一株幼苗;不侵占绿地林地、不将火种带入林区、不盗砍滥伐林木、不攀枝毁树、不折花踏草;多种一棵树、多养一盆花、多植一片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春林初盛,始自行动,春风十里,不如有你。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明天种下一抹新鲜的绿色,争做绿色文明使者,争当美丽忻州的建设者,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忻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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