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举办2021年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交流推广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完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展示科技创新成果成就,交流讨论“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新任务,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经部批准,我司将举办2021年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交流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3-5日,11月3日全天报到,11月4日全天活动,11月5日上午现场调研交流,下午返程。

  地点:江苏南京(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陵四方城2号)

  三、活动内容

  (一)发布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的新成果新案例;

  (二)展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理论研究、智库建设、装备技术提升等方面的成果成就;

  (三)交流讨论“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面临的任务和挑战等;

  (四)同期举办江苏智慧文旅峰会。

  四、参加人员

  (一)文化和旅游部领导,部内有关司局负责人,有关部委相关司局负责人,有关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等单位负责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分管负责人1人、相关处室负责人1人;

  (三)受邀发言嘉宾、媒体机构、技术展示企业代表等;

  (四)江苏省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智慧文旅示范项目单位、文旅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另行通知。

  五、费用安排

  主办与承办方将共同负责活动场地、展示和组织策划等相关费用。参加活动人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按财政有关规定自理。受邀嘉宾、媒体人员等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线上报名(请于2021年10月25日12:00前完成

  手机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电脑端通过浏览器打开以下链接进入

  https://m.baizhanke.com/home-skin/614d8a7ef4798228d527235d

  (二)联系人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柳钦云 010-59881703 18301658557

  金宝石 010-59882146 13811978505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王 剑 025-87798602 18963601648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乔正洪 025-68789176 13951879345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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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02 00:10:46 来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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